这孙婆婆眼光好毒,一眼就看出陆铭的身手深浅。陆铭笑道:“前辈才是过奖了。”
孙婆婆将手里刀子递给洪捕头,走回了仝寅身边。
陆铭对大脑壳道:“你为什么要杀丁大叔?他对你不薄。你又为什么要杀板砖?你们难道不是朋友吗?”
“我爹阉割我,人家都笑我,我力气很大,我能扛很重的东西,板砖坏得很,笑我的人都要死……!”大脑壳说话语无伦次又颠三倒四的。
陆铭等人费了半天劲,才终於弄明白事情原委。
原来,那天大脑壳去找丁大叔,丁大叔正在跟其他几个乞丐说话。议论宦官王振祸国殃民,鼓动明英宗御驾亲征,结果在土木堡被蒙古鞑子给抓走了。丁大叔就感慨的议论了一句,说“宦官阉人都没几个好东西”。
说者无心听者有意,旁边的大脑壳听到了,触怒了他。他心中极端愤怒。
大脑壳出生时母亲难产,导致他脑袋积水,智力有问题,非常暴力,从小就这样,经常无缘无故发火,动手打人。所以村里的人很多都怕他,这丁大叔却没想到,因为自己这么一句话招来的横祸。
大脑壳已经心存杀意,当晚要留宿在丁大叔家。丁大叔也没有多想,就让他住了。没想到睡到凌晨时分,大脑壳就把丁大叔残忍的杀死了。
那根铁棍是他起意杀人之后,从垃圾堆捡来的。他身上还有一把短刃,在打死丁大叔后,又用短刃乱砍。
就像陆铭所料想的那样,他为了毁屍灭迹,就在厨房生了一炉火,从灶台里拿了一根柴火来烧屍体,所以把死者的背部给烧焦了。发现这样没用,他又把柴火扔回了厨房。
他听人说把屍体肢解后方便拿出去抛弃,这样就不容易找到凶手了,就用菜刀切开了丁大叔的肚子。可是当他切开之后,又觉得心头不忍,想起来丁大叔的好,又不忍心把他肢解了,於是就作罢,把菜刀扔在了现场,然后洗了身上的血迹。他换了身衣服,跟没事人一样接着干活。
因为板砖他们经常在丁大叔家寄宿,而大脑壳跟丁大叔是同乡,也经常去找他玩,所以两下就认识了。
板砖同样是祸从口出,在陆铭等人来找他们调查的时候,板砖说了那么一句杀死丁大叔的人是有娘养没娘教的,这话又把他触怒了。因为他娘在他很小就死了,所以他恼怒之下起了杀心。当晚暗中跟踪板砖。板砖没想到有人跟着他,结果他睡到半夜,同样被大脑壳给杀害了。
陆铭问大脑壳,为什么行凶的时候都光着脚?刚才明明穿着鞋子,要负隅顽抗的时候怎么把鞋踢掉了?
大脑壳颠三倒四的回答之后,陆铭才弄清楚,原来大脑壳跟人打架的时候都脱掉鞋子。因为他觉得全身燥热,脱了鞋踩在冰凉的地上,才会让心头镇定一些。杀人的时候更是这样的。但平时他是穿着鞋子,这一点也让他避开了先前就光着脚为线索进行的摸排。
陆铭对比了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脚印,果然跟大脑壳的一致。
案情真相大白。捕快正要将大脑壳押走,他却冲着陆铭说道:“喂!那根铁棍还我,我要打狗用的。”
陆铭不由心头一动,装着不经意的样子:“哪根铁棍啊?”
“就是我打死丁大叔的那根啊。”大脑壳歪着脖子愣愣地说着,浑然没有半点愧疚的意思,也不因为手腕碎了而有什么过度的痛苦,“这铁棍打狗很称手,别的棍子太轻,就它好使,谁惹我,我就砸扁他脑袋!”
“这棍子是你的?”
“是啊,难道还是你的?”
“你从哪里捡来的?”
“仓库后面小巷里,那天晚上我走那经过,一脚踩在上面,差点摔倒呢,——快还我!不还我,我揍死你哦!”
“你先带我们去那小巷看看再说。”
大脑壳二话不说,扭头就走,陆铭带众人跟着。
那小巷就在这附近不远,一会就到了。十分僻静,很窄,只能走行人,不能通行车马。两边都是青砖高墙,非常高,抬头看,只能望见窄窄的天空,两侧都没有门户窗子。小巷弯弯曲曲,两头通向两条热闹的主街。
大脑壳进了小巷,走不多远,站住了,前后看了看,指着地上道:“在这里了。就是这里捡的。”
陆铭走过去蹲下身查看,地上没有任何可疑痕迹。便站起身,问道:“你捡到铁棍是啥时候的事情?”
“就是刑场杀人那天哇,可惜没杀成了,那死囚喊冤,然后身上就燃火了,却烧不死,可好玩了,那火焰还是蓝色的,好吓人啊,听说是天火。我远远地看,靠不近,兵士拿着刀枪不让靠近。就是那天之后的第二天早上,天还没亮,我走过这里,捡到那铁棍的。——把铁棍还我啊!我要打狗去呢。”
这大脑壳说的显然是陆铭上刑场的事情,那就是说那之后的第二天凌晨。
陆铭抬头瞧瞧高墙,墙很高,没有飞索之类的攀爬用具,就算自己也上不去。
他沿着小巷来回走了两遍,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痕迹或者物品。
纳兰骨低声对陆铭道:“我派人把小巷两边人家都查访一遍?”
陆铭对此不抱什么希望,但还是点了点头。
纳兰骨立即派人对两边人家进行走访。陆铭则重点参与了对发现兵器所在的两侧两户人家的走访。
结果如陆铭所料,整条小巷两边的人家,那天没有人听到任何异样的声音,也没见到任何人翻墙进来。
陆铭用梯子上到高墙,对两侧围墙顶端都检查了一遍,没有发现血迹或者攀爬的痕迹。
纳兰骨也很失望,对陆铭道:“看样子,这小子把兵刃掉在这,人就沿着小巷跑了,没有翻墙。”
陆铭道:“也可能是别人扔在这的,比如被人偷走抛弃的。具体怎么回事得找到这齐元寿才知道了。”